共享工作空间会员推荐计划
条款及细则

  1. 所有南丰作坊培育中心有限公司(「南丰作坊」)之现有南丰作坊共享工作空间使用人(「推荐人」)均可通过推荐新的使用人(「获推荐人」)及电邮至pecky.kwan@themillsfabrica.comduckie.man@themillsfabrica.com 提交获推荐人名称,参与是次会员推荐计划。获推荐人须确认其推荐人名称,推荐人方可获得计划下的推荐奖赏。

推荐奖赏

  1. 当获推荐人开始使用任何共享工作空间,且其许可协议许可期不少于1个月(如属租用流动或固定工作桌) 或6个月(如属租用私人办公室),成功推荐该获推荐人的推荐人将有资格获得 (i) 愉景新城HK$50购物礼券一张;(ii) Fabrica X HK$50优惠券一张;及(iii)推荐人现正租用的一张流动或固定工作桌或一张私人办公室内的工作桌一个月许可费用的九折优惠。
  2. 要使用该九折优惠,推荐人必须在支付相关许可费用之前通知南丰作坊。经 南丰作坊确认后,推荐人可按折扣价就其租用的一张流动或固定工作桌或一张私人办公室内的工作桌支付当月的相关许可费用。

获推荐人奖赏

  1. 经南丰作坊确认后,获推荐人可享以下优惠﹕

(a) 一张流动或固定工作桌首月许可费用半价优惠 (许可协议许可期不得少于1个月);及

(b) 私人办公室首月许可费用半价优惠 (许可协议许可期不得少于6个月)。

  1. 除以上优惠,如果获推荐人在现场参观当天就共享工作空间签订许可协议,则获推荐人有机会额外获得 (i) Fabrica X HK$50优惠券一张;及(ii)获推荐人现正租用的一张流动或固定工作桌次月许可费用的七五折优惠 (许可协议许可期不得少于2个月)。

General

  1. 会员推荐计划有效期由2022年10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日) (「计划日期」)。获推荐人签订之许可协议许可期须于计划日期内开始。
  2. 获推荐人不能为南丰作坊共享工作空间现有使用人或前使用人。
  3. 于任何情况下,推荐奖赏均不可退款或兑换现金或其他礼品,且不可转让予其他人士或与他人共用。
  4. 所有许可费用的折扣须于计划日期内使用,并且不能与此计划下的任何其他折扣一起使用。对于任何未使用或过期的推荐优惠,南丰作坊恕不负责或承担任何补偿。
  5. 购物礼券及优惠券受其他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有关购物礼券及优惠券。
  6. 所有奖赏 (包括购物礼券及优惠券) 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7. 南丰作坊有权随时改动会员推荐计划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计划日期、奖赏内容及此条款及细则,及有权随时暂停及/或终止会员推荐计划,不论出于任何原因且毋须预先通知或作任何赔偿。
  8. 因南丰作坊及其关连公司或其任何代表、代理人、承办商、人员或员工而引起的延误、错误或遗漏、或会员推荐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其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改动而导致的损失或损坏,南丰作坊及其关连公司或其任何代表、代理人、承办商、人员或员工概不负责。
  9. 参与此会员推荐计划即表示推荐人及获推荐人同意受此条款及细则(可能会不时修订)约束。
  10. 推荐人及获推荐人须妥善遵从各自与南丰作坊签订的许可协议,方可参与此会员推荐计划。
  11. 南丰作坊有全权决定推荐人及获推荐人是否有资格获得会员推荐计划下之任何奖赏。
  12. 若对会员推荐计划及/或此条款及细则有任何争议,南丰作坊保留最终决定权。
  13. 此条款及细则的中文及英文版本若有任何差异,一概以英文本为准。
  14. 此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管,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诠释。